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0-10-09浏览次数:114

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高等

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系(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115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及时更新我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库,经研究,决定启动我2020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依据及内容

2020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的依据是《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以下简称“填报指南”)(见附件1第一部分),《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用户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见附件1第二部分。数据采集的内容主要包括乐动网页版基本信息、乐动网页版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工科类专业情况补充表八个大类。

二、数据统计时间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20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具体统计时间详见《填报指南》中各数据表格的时间标注。

三、采集工作进度安排

(一)工作布署阶段(109日—1010日)

1.教务处制定《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同时为有关牵头部门建立填报用户和审核用户,设置账号和密码,并赋予相应权限。

2.各有关部门组织学习《填报指南》、《操作指南》等相关文件材料,部署数据采集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

(二)采集与初审阶段(10月12日—11月11日)

1.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等部门完成基础表格数据的采集、在线填报与审核(基础数据表中数据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需要优先录入系统中)。基础数据的录入顺序及时间节点:

10月20日前,同时填报完成“表1-2乐动网页版相关行政单位”、“表1-3乐动网页版教学科研单位”,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

10月21日前完成“表1-4-1专业基本情况”,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

10月22日前,完成“表1-4-2专业大类情况表”;

10月23日前,同时填报完成“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5-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7-1本科实验场所”;

其他与上述表格具有依赖关系的采集表可同步填报。

2.11月6日前,各协作部门根据牵头部门的要求,将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合格后的数据纸质文档(加盖印章)和电子文档提交到相关牵头部门。同时,各牵头部门负责对数据的内容和文档规范进行审核。

3.11月11日前,各牵头部门完成数据的采集、在线填报与审核工作。

(三)会审与分析阶段(11月12日—11月19日)

1.教务处同有关部门审核数据,提出修改意见,并分析学院的办学指标。

2.各牵头部门根据会审的修改意见,在线修改数据,教务处汇总办学指标及存在的问题提交学审核。

(四)审定与上传阶段(11月19日—11月30日)

1.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对拟上报的核心数据、办学指标等进行审定,提出补充修正意见。

2.各相关牵头部门根据院长办公会议的意见,修改完善数据,录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

3.各牵头部门将审定后数据的纸质稿和电子稿提交到教务处,纸质稿须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教务处对数据进行最终确认,并上报到教育部评估中心。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部)要高度重视数据采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协调配合,认真学习《填报指南》等材料,掌握数据项内涵,仔细梳理和统计,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次数据采集工作。

2.各牵头部门要严格按照各阶段的时间节点完成数据采集工作,涉及基础数据表格的部门必须及时、准确填报基础数据表,确保其余相关数据的顺利填报。各协作部门要根据牵头部门的工作安排及时向牵头部门提交相关数据。

3.对于数据量较大的表格,采用相应的excel导入模板数据导入模板见附件3,整理好数据批量导入系统,所有上报数据表格电子文件命名统一为:采集项编码+表格名称。如:表1-7-1本科实验场所。

4.登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http://udb.heec.edu.cn)时,建议使用IE10.0、IE11、Chrome、Firefox版本浏览器。

各部门、各系(部)在数据采集过程中如遇其他问题请联系教务处。联系人:汪旭孔莉;电话:88569020

附件1:数据填报指南20200904+用户操作指南.pdf

附件2: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采集任务分解表.doc

附件3:数据表格(excel模板).rar

 


 

 

 

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202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