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校级重点质量工程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各系(部)、各项目负责人: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高等乐动网页版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155号文件已经下发(附件1),我院2020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校级重点质量工程项目已经产生(具体名单见附件2)。按照通知要求,各系(部)及各教研室要认真组织各项目负责人做好开题工作,制定项目建设方案,填写项目任务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周期:本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校级重点质量工程项目(不含教坛新秀、线上教学新秀、线上教学优秀课堂和线上教学成果奖等认定类项目)的建设周期均为2年,项目研究起止时间:2020年12月20日-2022年12月20日。项目建设经费按《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院字[2018]006)文件规定执行。
二、各项目负责人要制定详实的项目建设计划和方案,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应填写《安徽省高等乐动网页版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附件3),校级重点质量工程项目应填写《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校级重点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附件3)。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三、经各系(部)及各教研室组织开题论证后,各项目负责人修改完善项目任务书,经学院盖章审核后,省级项目任务书上传至省教育厅质量工程管理系统备案,系统上传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7日;校级重点项目任务书无需上传系统。所有省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纸质版与电子版)应以系(部)为单位于2021年1月8日前提交教务处备案。
四、各项目所在系(部)及所在教研室要切实加强本单位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领导和监督,及时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设定的建设任务和要求按时完成建设工作,确保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
附件:
附件1:皖教秘高〔2020〕155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高等乐动网页版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以此为准).pdf
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