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0-11-06浏览次数:139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教学运行情况,进一步规范教学运行秩序,加强教学日常管理,保证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拟定于教学周第9-12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期中教学检查是实施教学过程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对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工作的全面检查,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步骤。通过检查,掌握教学计划执行、教学条件保障、教风学风等情况,及时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并采取相应调整措施,以保证教学质量。

   二、检查内容和形式

围绕以下个方面内容进行:

)课堂教学基本情况(含教学运行、课程考核及质量监控)

1、授课教师日历、教案、日志填写情况(2020年度);

2、助课教师听课笔记填写与归档情况(2020年度);

3、学生重修教师指导记录填写与归档情况(2019-2020-2);

4、考试课试卷归档情况(线上考试-电子版)(2019-2020-2);

5、考查课考核材料归档情情况(线上考试-电子版)(2019-2020-2);

6、学期执行计划与人才培养方案异动情况(2020-2021-1);

7、教师调停课统计(2020-2021-1)。

注:1-5项由教师个人自查填报,系(部)审查、统计和总结,学院抽查;6-7由教务处检查、统计和通报。

实践环节教学情况

1、实验课运行情况(2020-2021-1);

2、2021届毕业班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周志填报情况;

3、课程设计材料(计划、任务、成果)归档情况(2019-2020-2);

4、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情况、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编情况

注:1-2由教务处检查、统计和通报;3-4项教师个人自查填报,系(部)审查、统计和总结,学院抽查。

(三)教研室工作情况

1、业务学习及教学研讨情况(2020-2021-1);

①检查内容:教研室活动记录;

②检查标准:教研室负责人积极组织教师开展学习讨论;每2周开展一次教研活动;负责人每学期必须听本单位教师4节课以上;集体备课每学期不少于2节课,相互听课每学期不少于2节课;观摩教学每学期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

2、2020年“双基”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支撑材料归档情况。

①指标依据:教育厅“双基”标准化建设及示范创建标准。

(四)组织召开教师及学生座谈会

系(部)组织召开教师及学生座谈会,听取师生意见及建议,并做好座谈会相关记录(模板见附件1)。对反映的对系(部)层面的意见和建议,给予回复并进行研究整改,有关学院层面意见和建议进行分类汇总。

(五)组织院领导、系(部)领导、职能部门领导及教学管理人员听课活动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关于坚持听课制度的若干规定》-院字〔2015〕032规定,开展院领导、各系(部)领导、职能部门领导及各类教学管理人员的听课活动。

注:以上听课安排由教务处负责安排(听课评分表模板见附件2)。    

三、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周 次

内  容

第9周

1、乐动网页版召开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部署会议,统一部署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各系(部)召开会议进行工作安排落实。

第10-11周

1、教师个人、教研室、系(部)开展自查、检查。

2、系(部)组织教师及学生座谈会。

3、教务处开展检查、统计工作。

4、院领导、系(部)领导、职能部门领导及教学管理人员听课活动

第12周

1、教研室形成自查总结报告提交系(部),系(部)对前4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

2、乐动网页版召开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会议。

3、教务处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材料汇编、存档。

 

附件1: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师生座谈会情况记录表.doc

附件2:听课评分表.doc

 

教务处

                                 2020年11月4日